北京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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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老人再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添加时间:2025年11月25日 来源: 北京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http://www.bjzhfls.cn/

  赵海凤,北京婚姻家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永通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老人再婚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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